欢迎光临北京济阳企业商会官网网站!
中共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委员会关于在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党委系统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开展文件传阅的通知
时间: 2019-08-23 08:53:23   来源: 北京济阳企业商会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5﹞51号)的规定,为切实保障联合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的政治待遇,加强联合党委对中央、市级有关文件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现将联合党委开展文件传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传阅对象

  综合党委系统各联合党委的书记、专职副书记。

  二、传阅文件范围

  中央、国务院、民政部、市委、市政府、委局下发至县(团)级单位的国家大政方针、党的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文件。

  三、文件传阅方式

  1.直接印发。可印发文件采取印发或汇编成册的方式下发至各联合党委。

  2.集中传阅。不能直接转发或印发的文件,采取集中传阅的方式进行传阅。

  (1)传阅地点: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机关六层党建活动室。

  (2)传阅程序:综合党委每月向联合党委公布传阅文件目录,联合党委可根据需要按照通知要求参加集中传阅。传阅人应按规定做好传阅登记。如不能参加集中传阅,可根据需要电话预约传阅。

  3.会议传达。重要文件和重大会议精神,定期以会议方式集中进行传达。

  4.政策解读。综合党委会同相关部门定期组织解读式政策讲座,加强对联合党委党员领导干部的宣贯教育工作。

  四、传阅要求

  1.各联合党委要及时接收文件,按要求规定在系统内传达学习。

  2.集中传阅要严格遵守登记制度,根据安排进行传阅,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不得对文件进行拍照,不得将文件内容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

  3.各联合党委全员参加传达和政策解读会议。

4.涉密文件。涉密文件原则上只能通过集中传阅,传阅需签订保密承诺书。

  中共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委员会

  2019 年 8 月 12 日